2022年3月5日16时许,张某驾驭新M6***2号小型汽车在库尔勒市铁克其路与光明路十字路口转弯时,因车速太快导致车辆失掉操控撞向绿化带,形成车辆损坏的路途交通事故。
《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“ 机动车行进中遇有下列景象之一的,最高行进速度不得超越每小时30公里,其间拖拉机、电瓶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越每小时15公里:
巴州公安交警提示:弯道是看不到出口的盲区。弯道上行进时,有必要下降车速,不要随意改换车道,更不要在弯道超车。
过弯道要当心,尤其是盲区弯道和复合弯道,若是不操控好速度,很简单在过弯时“起飞”。而且,弯路途段切忌超车,尤其是借道超车。